发明名称 |
一种舒适型自行鞋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舒适型自行鞋包括鞋本体,鞋本体的鞋底面设有开口状容置腔,容置腔设有滑轮助行机构,至少鞋本体前部鞋底面设有鞋槽,靠近鞋槽设滑轮助行机构,对应滑轮助行机构鞋前底底面与鞋后底底面形成台阶状。本发明一种舒适型自行鞋,科学解决鞋前底体与鞋后底体及滑轮体三者流线面失衡的难题。当穿鞋者在行走过程中,滑轮助行机构处的凹部或斜面在脚踩作用力下轮面与鞋后底底面基本齐平不会向下变形,这样在行走、站立、脚踩过程中,前脚掌不会有明显上翘的脚感,感觉极为舒适。前脚掌不会上翘或向下变形,行走、站立、脚踩时重心极稳,脚底相关穴位也不会受额外脚踩力的压迫,在滑行过程中给生活增添无限快乐,有利于身心健康。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1540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2.14 |
申请号 |
CN201610795620.8 |
申请日期 |
2016.08.31 |
申请人 |
蔡建明 |
发明人 |
蔡建明 |
分类号 |
A63C17/2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C17/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卢清华 |
主权项 |
一种舒适型自行鞋,包括鞋本体,鞋本体的鞋底面设有开口状容置腔,容置腔处设有滑轮助行机构,且滑轮助行机构的动力行走方向垂直于鞋本体长度方向,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鞋本体的前部鞋底面开设有鞋槽,且靠近鞋槽处设置所述滑轮助行机构,对应滑轮助行机构的鞋前底底面与鞋后底底面形成台阶状。 |
地址 |
362700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八七路669号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