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无人机
摘要 本发明方案为一种无人机,包括飞机本体,设置在飞机本体上的摄像装置,还包括灯,检测单元,用以驱动灯的驱动单元,控制系统;灯设置在飞机本体下侧,检测单元用以检测入射光线相对于飞机本体的位置关系,检测单元将检测信息输入控制系统,驱动单元受控制系统的控制,控制系统根据检测单元的检测信息对驱动单元进行控制,以使灯的朝向与入射光线的方向一致。本发明方案具有以下优点:能消除飞机本体自身留下的影子。
申请公布号 CN10655376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4.05
申请号 CN201610977961.7 申请日期 2016.11.01
申请人 宁波市鄞州乐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叶大可
分类号 B64D47/04(2006.01)I;B64D47/08(2006.01)I 主分类号 B64D47/04(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无人机,包括飞机本体(1),设置在所述飞机本体(1)上的摄像装置(10),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灯(2),检测单元,用以驱动所述灯(2)的驱动单元,控制系统(3);所述灯(2)设置在所述飞机本体(1)下侧,所述检测单元用以检测入射光线相对于所述飞机本体(1)的位置关系,所述检测单元将检测信息输入所述控制系统(3),所述驱动单元受所述控制系统(3)的控制,所述控制系统(3)根据所述检测单元的检测信息对所述驱动单元进行控制,以使所述灯(2)的朝向与入射光线的方向一致。
地址 315142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