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净化内燃机的废气的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净化内燃机的废气的装置,该废气的装置具有第一和第二净化级(2,3)。第一净化级(2)具有用于去除在废气中携带的炭黑颗粒的颗粒过滤器。第二净化级(3)包括用于去除在废气中存在的氮氧化物的脱氮催化器。该第一净化级的颗粒过滤器是设计为壁流过滤器的、配设有催化层的部分过滤器。
申请公布号 CN10576518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13
申请号 CN201380081134.4 申请日期 2013.11.21
申请人 HJS排放技术两合公司 发明人 K.施赖韦;S.斯泰格特
分类号 F01N3/10(2006.01)I;F01N3/20(2006.01)I;F01N3/035(2006.01)I;F01N13/02(2006.01)I 主分类号 F01N3/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侯宇
主权项 一种用于净化内燃机、例如柴油内燃机的废气的装置,具有用于去除在废气中携带的炭黑颗粒的包括颗粒过滤器的第一净化级(2)和用于去除在废气中存在的氮氧化物的包括脱氮催化器的第二净化级(3,3.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净化级(2)的颗粒过滤器是设计为壁流过滤器的、配设有催化层的部分过滤器。
地址 德国门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