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水泥造粒及二次处理后的清洁应用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水泥造粒后二次处理的方法,并在工程上实现其在沥青路面中的资源化清洁应用。首先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行水泥造粒,然后在颗粒表面涂覆硅烷防水剂、稀释沥青等进行二次处理获得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颗粒,再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颗粒加入沥青混合料中。本发明将获得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颗粒代替部分矿粉或集料加入到沥青混合料中用于路面铺设,可以用于沥青路面面层及基层,铺设的路面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浸出毒性合格,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且路用性能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从工程上实现了飞灰的资源化清洁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56690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15
申请号 CN201610135700.0 申请日期 2016.03.10
申请人 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季炜;熊绍武;洪流;钟宁;裴建民;王琪;杨玉飞;闫大海;李祖伟;刘思明;李文旭;谭巍;李菁若;赵战伟;雷东;杨毅;张曼丽;胡旭辉
分类号 C04B20/10(2006.01)I 主分类号 C04B20/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代理人 赵荣之
主权项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水泥造粒及二次处理后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首先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水泥进行固结造粒获得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颗粒,然后在颗粒表面涂覆硅烷防水剂或稀释沥青进行二次处理获得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颗粒,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颗粒代替部分矿粉或集料加入沥青混合料中进行路面利用,所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颗粒占沥青混合料矿料的质量百分比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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