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再充电电池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其包括:电极组件;壳体,容纳所述电极组件;以及电极端子。电极组件包括电极性相反的第一电极板和第二电极板,第一电极板包括从电极组件的端部延伸的多个第一突起,第二电极板包括从电极组件的端部延伸的多个第二突起,所述多个第一突起和所述多个第二突起的至少之一形成平坦部分和弯曲部分。电极端子电连接于电极组件的第一电极板和第二电极板的至少之一。其中,电极端子包括:本体部;至少一个片体,连接于本体部且从本体部的下部向电极端子电连接的电极组件的第一电极板和第二电极板的所述至少之一延伸,并与所述多个第一突起和所述多个第二突起的所述至少之一形成的平坦部分相互插置且与该平坦部分电连接。
申请公布号 CN10557617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11
申请号 CN201410536197.0 申请日期 2014.10.11
申请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艾邓均
分类号 H01M2/20(2006.01)I;H01M2/30(2006.01)I 主分类号 H01M2/2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87 代理人 张向琨
主权项 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极组件(1),包括电极性相反的第一电极板(11)和第二电极板(12),第一电极板(11)包括从电极组件(1)的端部延伸的多个第一突起(111),第二电极板(12)包括从电极组件(1)的端部延伸的多个第二突起(121),所述多个第一突起(111)和所述多个第二突起(121)的至少之一形成平坦部分(P)和弯曲部分(R);壳体(2),容纳所述电极组件(1);以及电极端子(3),电连接于电极组件(1)的第一电极板(11)和第二电极板(12)的至少之一,其中,电极端子(3)包括:本体部(31);至少一个片体(32),连接于本体部(31)且从本体部(31)的下部向电极端子(3)电连接的电极组件(1)的第一电极板(11)和第二电极板(12)的所述至少之一延伸,并与所述多个第一突起(111)和所述多个第二突起(121)的所述至少之一形成的平坦部分(P)相互插置且与该平坦部分(P)电连接。
地址 352100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