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楼警用灭火无人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楼警用灭火无人机,包括无人机和地面站两部分,所述无人机包括无人机主体、三轴云台、灭火弹发射筒和瞄具,所述无人机主体内装有有GPS定位装置和雷达避让装置。地面站可以控制三轴云台的方向,使得瞄具对准火源,之后灭火弹发射筒发射灭火弹,扑灭火源。GPS定位装置可以将无人机的位置信息传到地面站,分享给其他多个无人机,共同扑灭火源。本发明可以帮助解决高层建筑物着火时,消防车云梯高度不够,难以及时灭火的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10402790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04
申请号 CN201410259474.8 申请日期 2014.06.11
申请人 江苏数字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乐春
分类号 A62C3/00(2006.01)I;A62C31/00(2006.01)I;B64D1/16(2006.01)I;H04N7/18(2006.01)I 主分类号 A62C3/00(2006.01)I
代理机构 无锡华源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28 代理人 林弘毅;聂汉钦
主权项 一种高楼警用灭火无人机,包括无人机(1)和地面站(2)两个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1)包括无人机主体(11)、三轴云台(12)、灭火弹发射筒(13)和瞄具(14);所述无人机主体(11)内装有GPS定位装置和无线信号收发装置;所述三轴云台(12)包括第一臂杆(121)、第二臂杆(122)和第三臂杆(123);所述第一臂杆(121)为Z字形,包括Z字形中间部分和Z字形两边部分,Z字形中间部分与Z字形两边部分相垂直;所述第二臂杆(122)为凵字形,包括凵字形中间部分和凵字形两边部分;所述第三臂杆(123)为一字形直杆;所述第一臂杆(121)一端连接无人机主体(11)下部,另一端连接第二臂杆(122)中凵字形中间部分的中部,第二臂杆(122)中凵字形两边部分连接第三臂杆(123)的两端;所述第一臂杆(121)、第二臂杆(122)和第三臂杆(123)分别由电机驱动;所述灭火弹发射筒(13)安装在第三臂杆(123)上,灭火弹发射筒(13)中设置有发射机构;所述瞄具(14)安装在灭火弹发射筒(13)上方,瞄具(14)中安装有摄像头;无人机主体(11)内的无线信号收发装置分别与驱动第一臂杆(121)、第二臂杆(122)和第三臂杆(123)的电机、灭火弹发射筒(13)中的发射机构、瞄具(14)中的摄像头电连接;所述地面站(2)为可移动操控平台,包括操纵杆(21)、发射按钮(22)、地图显示屏(23)、瞄具显示屏(24)和天线(25);所述操纵杆(21)用于控制三轴云台(12)在空间三个维度上运动;所述发射按钮(22)控制灭火弹发射筒(13)的发射;所述地图显示屏(23)显示地图与无人机在地图中的位置;所述瞄具显示屏(24)显示瞄具(14)摄像头所拍摄图像;所述天线(25)用于接收由无人机主体(11)内的无线信号收发装置发送的GPS定位装置的信号和瞄具(14)中的摄像头的信号,以及用于向无人机主体(11)内的无线信号收发装置发送控制三轴云台(12)的电机的控制信号和灭火弹发射筒(13)的 发射机构的发射信号;所述无人机主体(11)内还装有雷达避让装置,用于自动避让飞行中所遇障碍;所述无人机主体(11)内的GPS定位装置可将目标的位置信息发射出去,地面站(2)的天线(25)接收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后传输给其他无人机,使其飞至目标附近进行灭火弹发射;所述无人机(1)为多旋翼无人机或者无人直升机。
地址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A1号楼4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