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食醋生产中尾气回收利用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醋生产中尾气回收利用的方法,属于回收工艺领域。具体包括如下步骤:(1)通过尾气管路合并,将各发酵罐尾气集中收集;(2)回收气体排出后液化的液体;(3)将收集的尾气送入吸收塔,与塔顶喷入的液体吸收剂在4-15℃,0.12-0.15MPa下进行气液逆流接触;(4)当尾气90%以上被吸收剂吸收后,将其送入解析塔,在98-100℃,0.1-0.12MPa下进行解析;(5)解析率达到95%以上时,得到乙醇气体,含有部分甲酸、乙酸气体,将其冷凝后即得到以乙醇为主的冷凝液;(6)通过自吸泵,将冷凝液回流至食醋发酵罐中进行再次发酵利用。其有益效果是:减少浪费,而且避免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
申请公布号 |
CN10284741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09 |
申请号 |
CN201210339141.7 |
申请日期 |
2012.09.14 |
申请人 |
大连格兰清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成巍;宋俊洲 |
分类号 |
B01D53/14(2006.01)I;C12J1/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D53/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大连八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1226 |
代理人 |
卫茂才 |
主权项 |
一种食醋生产中尾气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如下:(1)通过尾气管路合并,将各发酵罐尾气集中收集; (2)回收气体排出后液化的液体,此液体先送入吸收塔作为吸收剂使用,若收集量较少可加入适量清水; (3)将收集的尾气送入吸收塔,与塔顶喷入的液体吸收剂在4℃,0.12MPa 下进行气液逆流接触; (4)当尾气90% 以上被吸收剂吸收后,富集乙醇的吸收剂从塔底排出经过换热器到80℃后,将其送入解析塔,在98℃,0.11MPa下进行解析; (5)解析率达到95%‑96%时,得到乙醇气体,含有部分甲酸、乙酸气体,将气体经过冷凝装置冷凝后至45℃,即得到以乙醇为主的冷凝液; (6)通过自吸泵,将冷凝液回流至食醋发酵罐中进行再次发酵利用。 |
地址 |
116011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双兴街25-1号科技创业园5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