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灯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用灯装置,其即使在从相对于灯装置的照射方向具有规定角度的斜方向看的情况下,也能够保持灯的可视性。灯装置(30)具备形成2行×4列的行列而排列有光源(11~14、21~24)的基板(32)、和从基板(32)的端面向光源的照射方向侧伸出且环绕基板(32)的壁部(31T)、(31U)、(31L)、(31R)。以该壁部的光源侧的面为反射面(31TN)、(31UN)、(31LN)、(31RN)。设同一行内的光源以距离D1等间隔配置,并且设行两端的光源和与之相邻的反射面的距离分别为距离D2时,将D2设定为:(1/3)×D1以上且为(2/3)×D1以下。设同一列内的光源以距离S1等间隔配置,并且设列两端的光源和与之相邻的反射面的距离分别为距离S2时,将S2设定为:(1/3)×S1以上且为(2/3)×S1以下。
申请公布号 CN10153926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9.23
申请号 CN200910006831.9 申请日期 2009.02.27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宫功士;片山睦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V7/10(2006.01)I;B62J6/00(2006.01)I;F21W101/023(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李贵亮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用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基板,其排列有多个光源;壁部,其配置为从所述基板的端面向所述光源的照射方向侧伸出,且包围所述基板形成多边形,所述壁部中至少一个壁部将所述光源侧的面作为反射面。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