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香茅草的收割技术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香茅草的收割技术,所述收割技术包括以下步骤:前期准备:收割前一天对香茅草种田浇水一次,在次日清晨收割;收割期:采用机械或人工收割,每年收割4次,并且控制每次收割后的留茬高度;每次收割香茅草后要进行收割区的清理,不留遮盖物,即完成收割香茅草;捆邦:将收割后同向排列的香茅草横向挤压成致密捆,在挤压成致密捆过程中同时在致密捆外套网袋,再利用绳索捆扎在网袋外面制成成捆的香茅草。本发明通过合理安排收割时间及留茬高度,提高了香茅草的收割次数,从而增加了香茅草的产量。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0979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04 |
申请号 |
CN201510360746.8 |
申请日期 |
2015.06.26 |
申请人 |
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香料厂 |
发明人 |
陈永添;陈猛棠;陈相棠 |
分类号 |
A01D4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D4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诺正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36 |
代理人 |
邹蓝;沈艳尼 |
主权项 |
一种香茅草的收割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割技术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前期准备:收割前一天对香茅草种田浇水一次,在次日清晨收割;步骤2:收割期:采用机械或人工收割,在每年的7‑8月进行第一次收割香茅草,香茅草的留茬高度为5‑7厘米;在9‑10月进行第二次收割香茅草,香茅草的留茬高度为7‑9厘米;在10‑11月进行第三次收割香茅草,香茅草的留茬高度为7‑9厘米;在11‑12月进行第四次收割香茅草,香茅草的留茬高度为7‑9厘米;每次收割香茅草后要进行收割区的清理,不留遮盖物,即完成收割香茅草;步骤3:捆邦:将收割后同向排列的香茅草横向挤压成致密捆,在挤压成致密捆过程中同时在致密捆外套网袋,再利用绳索捆扎在网袋外面制成成捆的香茅草。 |
地址 |
538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高简坰(那梭村猪腰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