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立体视觉地图显示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容易辨认相互重叠的字符等的地图。其解决手段是,准备具备显示器的终端(300),其中,该显示器通过分别用右眼、左眼识别右眼用图像、左眼用图像,能够实现立体视觉。作为背景的地图数据(211),通过将3D地图数据库(104)中储的三维模型进行平行投影,生成为全部区域共用的图像数据。这时,通过采取在右眼用与左眼用情况下提供了视差的投影条件,能够为全部区域准备右眼用/左眼用平行投影数据。对于在地图上显示的字符,根据显示时通过字符的重叠状况等设定显示深度,与其相应使字符的显示位置偏移以生成立体视觉用的图像数据。通过这样做,相互重叠的字符也以不同的显示深度显示,因此能够比较容易地进行辨认。
申请公布号 CN10490393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09
申请号 CN201380051519.6 申请日期 2013.09.09
申请人 株式会社吉奥技术研究所 发明人 岸川喜代成;富高翼;阿田昌也;木村达治
分类号 G06T19/00(2006.01)I;G06T17/05(2006.01)I;G09B29/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T19/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臧霁晨;张懿
主权项 一种赋予显示深度并且使地图有立体视觉的立体视觉地图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立体视觉显示部,以分别用右眼和左眼能够识别的方式显示赋予了视差的右眼用图像和左眼用图像,由此实现立体视觉;地图数据库存储部,存储地图数据;以及显示控制部,基于所述地图数据,对所述立体视觉显示部提供至少一部分赋予了视差的所述右眼用图像及左眼用图像,所述地图数据中存储有表示地物的形状的地物数据、以及表示该地物以外并且以基于规定的规则的显示深度显示的显示深度调整对象,所述显示控制部根据与所述显示深度调整对象的属性或显示位置相关的规定的规则,以多级的显示深度显示所述显示深度调整对象。
地址 日本福冈县福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