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工具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其包括工具主体、可拆卸地附连于工具主体的电池组、以及对电池组充电的第一充电器。第一充电器可拆卸地附连于工具主体和/或电池组。第一充电器能够在电池组附连于工具主体时对电池组充电。第一充电器优选地为无绳式并且包含至少用于存储能量以对电池组充电的可再充电电池。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5206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26 |
申请号 |
CN201110334605.0 |
申请日期 |
2011.10.26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发明人 |
铃木均;梅村卓也 |
分类号 |
B25F5/00(2006.01)I;H02J7/02(2006.01)I;H01M10/46(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5F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武树辰;田军锋 |
主权项 |
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包括:工具主体(10),所述工具主体(10)包括电池组接口(18);电池组(30),所述电池组(30)包括工具接口(32),其中,所述工具接口(32)构造为用以可拆卸地附连于所述工具主体(10)的电池组接口(18)以向所述工具主体(10)供给电流;第一充电器(50),所述第一充电器(50)构造为用以可拆卸地附连于所述工具主体(10)和所述电池组(30)中的至少一个,并且构造为用以在所述电池组(30)附连于所述工具主体(10)时对所述电池组(30)充电;以及第二充电器(70),所述第二充电器(70)包括第一充电器接口(72)和电池组接口(74),其中:所述第二充电器(70)的第一充电器接口(72)构造为用以可拆卸地附连于所述工具主体(10)和所述电池组(30)中的至少一个,并且构造为用以在所述电池组(30)附连于所述工具主体(10)时对所述电池组(30)充电;所述第二充电器(70)的电池组接口(74)构造为用以可拆卸地附连于所述电池组(30)的所述工具接口(32),并且构造为用以在将所述电池组(30)从所述工具主体(10)拆离时经由所述工具接口(32)对所述电池组(30)充电;所述电池组(30)进一步包括第一充电器接口(36),所述电池组(30)的第一充电器接口(36)构造为用以在所述电池组(30)附连于所述工具主体(10)时附连于所述第二充电器(70)的第一充电器接口(72);并且所述第二充电器(70)适于在所述电池组(30)附连于所述工具主体(10)时向所述电池组(30)供给充电电流。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安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