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踢球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踢球机,包括左支架,及和左支架相对设置的右支架,及设置在左支架和右支架之间的前端支架、后端支架、底端支架、顶端支架、控制箱,及固定在后端支架上的LED显示屏,及固定在LED显示屏上端的摄像头,及设置在LED显示屏上的倒计时显示板和LED电子靶,及架设在左支架上的左侧纱网,及架设在右支架上的右侧纱网,及架设在底端支架上的踢球底板,及设置在控制箱上的启动按键和投币口,及设置在底端支架下端的万向轮;本发明踢球机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坚固耐用、使用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0477190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15
申请号 CN201510210009.X 申请日期 2015.04.26
申请人 朱金凤 发明人 朱金凤
分类号 A63F7/06(2006.01)I;A63F7/22(2006.01)I;A63F7/30(2006.01)I 主分类号 A63F7/06(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踢球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支架(1),及和左支架(1)相对设置的右支架(4),及设置在左支架(1)和右支架(4)之间的前端支架(6)、后端支架(3)、底端支架(2)、顶端支架(5)、控制箱(13),及固定在后端支架(3)上的LED显示屏(11),及固定在LED显示屏(11)上端的摄像头(17),及设置在LED显示屏(11)上的倒计时显示板(10)和LED电子靶(16),及架设在左支架(1)上的左侧纱网(9),及架设在右支架(4)上的右侧纱网(12),及架设在底端支架(2)上的踢球底板(8),及设置在控制箱(13)上的启动按键(14)和投币口(15),及设置在底端支架(2)下端的万向轮(7),所述后端支架(3)和前端支架(6)设置有三根,且相对平行设置。
地址 323902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阜山乡周村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