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室内空气净化,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消除室内空气污染。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本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327776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08
申请号 CN201530022402.7 申请日期 2015.01.26
申请人 江苏新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陶猛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代理人 顾伯兴
主权项
地址 225300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迎春东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