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利用生活垃圾生产高质有机肥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利用生活垃圾生产高质有机肥的方法。本发明生活垃圾与沼渣、沼液混合后,应保持有适当的湿度,湿度过低达不到发酵所必须的水份,混合物的堆肥无法正常发酵,湿度过大,造成堆肥内部密度增大,使其内的空气流动受到限制,含氧量降低,这样同样不利于堆肥的正常发酵。堆肥物中还要保证供微生物生长足量的磷(C/P应保证在100∶1),这样,才能适于微生物的生长与消化。本发明生活垃圾与沼渣、沼液的混合比例控制在2∶1,这样,既可满足混合物正常发酵所需的合理湿度,又可满足上述发酵所需的磷的含量。采用上述的混合比例能够促进堆肥发酵的完成,从而进一步提高最终产品的质量。当然,上述2∶1的混合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有所调整。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7058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25 |
申请号 |
CN201310358296.X |
申请日期 |
2013.08.17 |
申请人 |
蒋华 |
发明人 |
蒋华 |
分类号 |
C05F9/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5F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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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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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利用生活垃圾生产高质有机肥的方法,包含生活垃圾 的分选工序,其特征为: 分选出的可用有机物与下水污泥、粪便、粉碎植物秸杆、氮、磷 元素的混合物经厌氧发酵并产生沼气后所剩的沼渣沼液进行混合,然 后,再次进行好氧堆肥发酵,生活垃圾与沼渣沼液的混合比例控制在2∶ 1, 下水污泥和粪便混合后需达到如下的指标要求:含氮大于等于1%, 含磷大于等于1.5%,含钾大于等于2%,在上述指标的基础上再添加0.36 ‑0.45%的氮元素、0.41‑0.45%磷元素、8‑10%的粉碎植物秸杆, 在堆肥发酵开始应保证堆肥温度在35‑37摄氏度并维持20‑30 分钟,堆肥发酵需9‑10天。 |
地址 |
223199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高良涧镇洪建4区居委会宋庄组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