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判断影像撷取装置之镜头及感测元件是否互相平行之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判断影像撷取装置之镜头及感测元件是否互相平行之方法,其系利用受测影像撷取装置与标准影像撷取装置于同一拍摄位置处对同一固定之被拍摄物所拍摄而得之二影像画面中之至少一标记的位置座标或面积的差别而判断受测影像撷取装置之受测镜头及受测感测元件是否互相平行。 |
申请公布号 |
TWI451752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9.01 |
申请号 |
TW100118600 |
申请日期 |
2011.05.27 |
申请人 |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69号 |
发明人 |
吕思豪;余建男 |
分类号 |
H04N17/00;H04N5/225 |
主分类号 |
H04N17/0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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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陈志明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69号 |
主权项 |
一种判断影像撷取装置之镜头及感测元件是否互相平行之方法,包括:(a) 固定一被拍摄体,其中该拍摄体上具有至少一标记;(b) 使用一标准影像撷取装置于一拍摄位置处拍摄该被拍摄体而获得一标准影像画面,其中,该标准影像撷取装置包括一标准镜头及一标准感测元件,且该标准镜头与该标准感测元件系互相平行;(c) 取得该标准影像画面中该至少一标记之至少一标准参数值;(d) 使用一受测影像撷取装置于该拍摄位置处拍摄该被拍摄体而获得一受测影像画面,其中该受测影像撷取装置包括一受测镜头以及一受测感测元件;(e) 取得该受测影像画面中该至少一标记之至少一受测参数值;以及(f) 比较该至少一标准参数值与该至少一受测参数值,以判断该受测影像撷取装置之该受测镜头及该受测感测元件是否互相平行。 |
地址 |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