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蓝相液晶组合物以及蓝相液晶面板 |
摘要 |
一种蓝相液晶组合物,其包括至少一种主液晶化合物、主掺杂物、手性掺杂物、反应性单体以及光起始剂。主液晶化合物具有化学式(1):<img file="DDA0000108063810000011.GIF" wi="1666" he="301" />其中,A、B、C分别代表苯环或是环己烷,R<sub>1</sub>、R<sub>2</sub>分别表示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基、或是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氧基,且n表示0或1。主掺杂物包括化学式(2)以及化学式(3)至少其中之一:<img file="DDA0000108063810000012.GIF" wi="1387" he="271" />手性掺杂物包括化学式(4)以及化学式(5)至少其中之一:<img file="DDA0000108063810000013.GIF" wi="1433" he="348" />反应性单体包括化学式(6)以及化学式(7)至少其中之一:<img file="DDA0000108063810000014.GIF" wi="1126" he="733" />其中R、R’分别表示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基、或是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氧基。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1703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5.14 |
申请号 |
CN201110359414.X |
申请日期 |
2011.11.14 |
申请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怜詠;黄泰翔;刘竹育;肖侠;邱家正;杨邦彦;简叶恩;杨槐;何万里;王乐;王玲;李喆 |
分类号 |
C09K19/12(2006.01)I;C09K19/30(2006.01)I;C09K19/58(2006.01)I;G02F1/1333(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9K19/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封新琴 |
主权项 |
1.一种蓝相液晶组合物,包括: 至少一种主液晶化合物,其具有化学式(1); <img file="FDA0000471982710000011.GIF" wi="1263" he="280" />化学式(1)其中,A、B、C分别代表苯环或是环己烷,R<sub>1</sub>、R<sub>2</sub>分别表示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基、或是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氧基,且n表示0或1; 主掺杂物,其包括化学式(2)以及化学式(3); <img file="FDA0000471982710000012.GIF" wi="1408" he="190" />化学式(2)化学式(3) 手性掺杂物,其包括化学式(4)以及化学式(5); <img file="FDA0000471982710000013.GIF" wi="1435" he="275" />化学式(4)化学式(5) 反应性单体,其包括化学式(6)以及化学式(7)至少其中之一, <img file="FDA0000471982710000014.GIF" wi="265" he="293" />化学式(6) <img file="FDA0000471982710000015.GIF" wi="1085" he="205" />化学式(7) 其中,R、R’分别表示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基、或是具有1至12碳原子的取代或未经取代的烷氧基;以及 光起始剂, 其中该主液晶化合物的含量为30~95wt%;该主掺杂物中化学式(2)的化合物的含量为5~20wt%,且化学式(3)的化合物的含量为5~20wt%;该手性掺杂物中化学式(4)的化合物的含量为5~20wt%,且化学式(5)的化合物的含量5~10wt%;该反应性单体中化学式(6)的化合物的含量为0~15wt%,化学式(7)的化合物的含量为0~15wt%,且化学式(6)和化学式(7)两种化合物的含量不同时为0wt%;以及该光起始剂的含量为0.01~0.5wt%。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