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显示装置及电视机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和一种电视机,其中,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屏和底座,显示屏包括背板,背板内设置有光源;显示屏安装在底座上;背板上设置有透光孔;底座包括板状的座体和导光柱,座体设置有透光部,座体可放置于台面上;导光柱的一端与座体相连接,另一端与透光孔相连接,且导光柱的长度大于50mm;光源发出的光线透过透光孔沿导光柱传递至座体的透光部上。本发明提供的显示装置,底座的结构简单并可呈现发光状态,从而有效地改善了显示装置的外观效果,进而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6349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30 |
申请号 |
CN201410016654.3 |
申请日期 |
2014.01.14 |
申请人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周洪亮;安佰军 |
分类号 |
H04N5/6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6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梁朝玉;尚志峰 |
主权项 |
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包括背板,所述背板内设置有光源;和底座,所述显示屏安装在所述底座上;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上设置有透光孔;所述底座包括板状的座体,所述座体设置有透光部,所述座体可放置于台面上;和导光柱,所述导光柱的一端与所述座体的所述透光部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透光孔相连接,且所述导光柱长度大于50mm;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透过所述透光孔沿所述导光柱传递至所述座体的所述透光部上。 |
地址 |
266100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