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鸡传染性鼻炎的中药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鸡传染性鼻炎的中药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每100ml所述口服液中包括如下重量配比的组分:主药,臭灵丹草80-150g,辅料:山梨酸钾或尼泊金酯类0.1~0.3g。本发明还提供了上述中药口服液的制备方法,本发明中药口服液服用简便,疗效显著,无毒副作用,适用于治疗鸡传染性鼻炎,从而解决部分西药对鸡副嗜血杆菌治疗的弊端,且中草药治疗鸡传染性鼻炎具有低药残、低毒副作用,不但是可持续禽业发展的要求,也是人们提高生活质量和对绿色食品消费的要求。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5124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30 |
申请号 |
CN201410047091.4 |
申请日期 |
2014.02.10 |
申请人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诺达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会梅;蒋贻海;钟英杰;付海宁;庞云露 |
分类号 |
A61K36/28(2006.01)I;A61K9/08(2006.01)I;A61P31/04(2006.01)I;A61P11/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2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智圆行方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37231 |
代理人 |
杜文娟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鸡传染性鼻炎的中药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每100ml所述口服液中包括如下重量配比的组分:主药,臭灵丹草80‑150g,辅料:山梨酸钾或尼泊金酯类0.1~0.3g。 |
地址 |
266100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2F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