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梯系统的显示控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梯系统的显示控制装置,在轿厢(20)内设置有液晶显示装置(21),在各楼层的乘梯处设置的有液晶显示装置(31)。电梯控制装置(10)使各楼层的乘梯处呼叫按钮(33)无效而设定亮度调整模式后,通过在轿厢(20)内的开门按钮(24)的操作对液晶显示装置(21)的亮度进行调整。此外,电梯控制装置(10),操作轿厢停止楼层的目的楼层按钮(23)时,对该对应楼层的液晶显示装置(31)的亮度进行调整。
申请公布号 CN10212665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23
申请号 CN201110005270.8 申请日期 2011.01.12
申请人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 发明人 稻垣淳
分类号 B66B3/00(2006.01)I;B66B1/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6B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陈海红;周春燕
主权项 一种电梯系统的显示控制装置,该电梯系统在轿厢内和各楼层的乘梯处分别具备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梯系统的显示控制装置具备:模式设定部,其使上述各楼层的乘梯处呼叫按钮无效化而设定亮度调整模式;第1亮度调整部,在通过该模式设定部设定了亮度调整模式的状态下,其通过在上述轿厢内设置的第1按钮的操作对上述轿厢内的显示装置的亮度进行调整;第2亮度调整部,在通过上述模式设定部设定了亮度调整模式的状态下,其通过在上述轿厢内设置的第2按钮的操作对上述各楼层的显示装置的亮度进行调整;以及显示处理部,其对通过上述第1或第2亮度调整部进行了亮度调整的显示装置以能够确认的方式进行显示,所谓上述第2按钮,是与上述轿厢的停止楼层对应的目的楼层按钮;上述第2亮度调整部,通过上述目的楼层按钮的操作而对在上述轿厢的停止楼层设置的显示装置的亮度进行调整;上述显示处理部,在该显示装置的亮度调整后使上述目的楼层按钮与其他按钮区别显示,上述第2亮度调整部,在操作过上述轿厢的停止楼层之外的目的楼层按钮的情况下,将通过该目的楼层按钮指定的楼层的显示装置作为调整对象,使上述轿厢移动到该楼层。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