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洗羽毛用洗涤除臭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洗羽毛用洗涤除臭剂,属于洗涤剂技术领域。由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和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和水复配而成。所述羽毛洗涤除臭剂各组分的质量比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28-38份,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4-6份,水56-68份。通过本发明之洗涤除臭剂,处理过的羽毛残脂率低,蓬松度和透明度高,脱脂适度,不必进行柔软和杀菌处理,而且还具有不损害羽毛的品位,长时间不会产生异味的特点。同时产品成本低廉,环境友好,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申请公布号 CN10326602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28
申请号 CN201310193298.8 申请日期 2013.05.11
申请人 安徽三祥羽毛有限公司;皖西学院 发明人 李林刚;赵云东
分类号 C11D1/825(2006.01)I 主分类号 C11D1/825(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水洗羽毛用洗涤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壬基酚聚氧乙烯(9)醚,弱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和水复配而成。所述水洗羽毛用洗涤除臭剂各组分质量分数比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28‑38份,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4‑6份,水56‑68份。
地址 232254 安徽省寿县众兴镇闫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