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麻田散体型热锻造用非回火钢及热锻造非回火钢零件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藉由于热锻造中成形后之控制冷却,此后虽不实施再加热淬火回火之回火处理,令钢主体组织为麻田散体,具高强度、高韧性且优于被削性的钢零件之热锻造用非回火钢,及由同一钢材构成之热锻造非回火钢零件,且其系以质量%计,包含有碳:0.10~0.20%、矽:0.10~0.50%、锰:1.0~3.0%、磷:0.001~0.1%、硫:0.005~0.8%、铬:0.10~1.50%、铝:大于0.1~0.20%、及氮:0.0020~0.0080%,且残余部分实质地由铁及不可避免不纯物构成为特征之麻田散体型热锻造用非回火钢,以及由该等钢材所构成,在该零件之一部或全部的全截面之钢组织系实质上有效结晶粒径为15微米以下之麻田散体组织为特征之热锻造非回火钢零件。
申请公布号 TWI393790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21
申请号 TW097141357 申请日期 2008.10.28
申请人 新日铁住金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 发明人 寺本真也;宫西庆;桥村雅之
分类号 C22C38/00 主分类号 C22C38/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