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包含:显示机构,其系配置成位于使用者之眼睛前方而进行图像之显示者;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其系取得与使用者之动作或身体之状况有关之资讯者,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取得关于上述使用者之头部的加速度及上述使用者之身体整体之角速度或振动之资讯的感测器;及控制机构,其系从以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所取得之资讯判定使用者之意志或状况,并根据判定结果而进行与上述显示机构中之显示动作有关之控制者。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更包含:摄像机构,其系进行图像之摄像者。如请求项2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根据以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所取得之资讯,进行以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以上述摄像机构所摄像之图像资料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更包含:再生机构,其系从记录媒体再生资料者。如请求项4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根据以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所取得之资讯,进行以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以上述再生机构所再生之资料之控制。如请求项4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在以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以上述再生机构所再生之资料之际,根据以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所取得之资讯,进行上述再生机构的再生动作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更包含:接收机构,其系与外部机器进行通信而接收资料者。如请求项7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根据以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所取得之资讯,进行以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以上述接收机构所接收之资料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显示机构可切换透明或半透明之穿透状态及进行被供应之资料显示的显示状态。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检测使用者之头部动作、腕部动作、手动作、脚部动作或身体整体之动作的感测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检测使用者之非步行状态、步行状态及跑步状态的感测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检测使用者之视觉资讯的视觉感测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检测使用者之视线方向、使用者之焦点距离、使用者之瞳孔状态、使用者之眼底图案或使用者之眼皮动作作为使用者之视觉资讯的感测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检测使用者之生物资讯的生物感测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检测使用者之心跳资讯、脉搏资讯、发汗资讯、脑波资讯、皮肤电性反应、血压资讯、体温资讯或呼吸活动资讯作为使用者之生物资讯的感测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包含对表示使用者之紧张状态或兴奋状态之资讯进行检测的生物感测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进行在上述显示机构中之显示动作的开始/结束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使上述显示机构可切换透明或半透明之穿透状态及进行被供应之资料显示的显示状态;并且上述控制机构系对上述显示机构进行上述穿透状态与上述显示状态之切换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进行对供应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之资料的至少3个不同的来源之切换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进行上述显示机构中之显示图像的扩大/缩小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进行上述显示机构中之画面分割显示之控制,以使上述显示机构之不同区域显示来自不同来源的图像。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进行上述显示机构中之显示亮度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进行以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之图像信号的信号处理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进行以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之图像的卷动或换页之控制。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控制机构系根据以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所取得之资讯,判别对于以上述显示机构显示之图像内容的输入操作。一种显示方法,其特征为:其系作为显示装置之显示方法,该显示装置包含:显示机构,其系配置成位于使用者之眼睛前方,而进行图像之显示者;及使用者资讯取得机构,其系使用感测器取得与使用者之动作或身体之状况有关之资讯者;该显示方法包含:使用者资讯取得步骤,其系使用上述感测器去取得关于上述使用者之头部的加速度及上述使用者之身体整体之角速度或振动之资讯的感测器取得与使用者之动作或身体状况有关之资讯;及控制步骤,其系从以上述使用者资讯取得步骤所取得之资讯判定使用者之意志或状况,并包含根据判定结果而进行与上述显示机构中之显示动作有关之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