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按键,应用于一电子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壳体,且该壳体具有一孔洞,该按键包含:一底部,设置于该壳体内;以及一按压部,自该底部突出并自该壳体之该孔洞露出,其中该按压部与该底部相连处具有一导角斜面,且该孔洞的边缘以线的型式抵至该导角斜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按键,其中该按压部之一侧面与该底部之一顶面延伸夹有一第一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按键,其中该第一角度为90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按键,其中该导角斜面分别与该按压部之该侧面及该底部之该顶面夹有一第二角度及一第三角度,且该第二角度及该第三角度均大于该第一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按键,其中该孔洞的边缘抵至该导角斜面,致使该按键于一第一方向与一第二方向之间往返移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按键,其中该第一方向为一X方向,而该第二方向为一Y方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按键,其中该壳体的该孔洞的大小系大于该按压部的宽度,并介在该导角斜面垂直投影于该底部的范围内,以确保该孔洞的边缘能够接触于该导角斜面。一种电子装置,包含:一壳体,具有一孔洞;以及一按键,包含:一底部,设置于该壳体内;以及一按压部,自该底部突出并自该壳体之该孔洞露出,其中该按压部与该底部相连处具有一导角斜面,且该孔洞的边缘以线的型式抵至该导角斜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按压部之一侧面与该底部之一顶面延伸夹有一第一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角度为90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导角斜面分别与该按压部之该侧面及该底部之该顶面夹有一第二角度及一第三角度,且该第二角度及该第三角度均大于该第一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孔洞的边缘抵至该导角斜面,致使该按键于一第一方向与一第二方向之间往返移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方向为一X方向,而该第二方向为一Y方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壳体的该孔洞的大小系大于该按压部的宽度,并介在该导角斜面垂直投影于该底部的范围内,以确保该孔洞的边缘能够接触于该导角斜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