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电视(六十四) LCD TV(64)
摘要 【物品用途】;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液晶电视」之新式样,用以显示影像。;【创作特点】;  本创作之液晶电视,系由一矩形萤幕壳体、一支架和一底座所构成。由图观之,该矩形萤幕壳体系由前壳体和后壳体组成,该前壳体有一显示萤幕,在左方、上方和右方的边框较窄,下方的边框较宽,在下方的边框靠近处有一呈微笑形状的凸出区块设计,该底座大部份的体积都在该矩形萤幕壳体的后方,该底座位于前缘的表面设置喇叭扬声孔区;由立体图2和后视图观之,该后壳体表面中下方处与该支架连接,该支架呈长矩形片状;由右侧视图观之,该矩形萤幕壳体为一超薄型化设计,该底座与该矩形萤幕壳体的结合呈现出【L】字形状;由底座变化状态图观之,该底座可摺合收纳在该矩形萤幕壳体的后方,只有该喇叭扬声孔区显露在外,此状态适合壁挂在墙壁上使用。;  综上所述,本创作之液晶电视为全新独特造型设计,完全符合新式样专利之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并祈贵审查员明察,早日赐予专利,实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D149657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11
申请号 TW101300798 申请日期 2012.02.15
申请人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瑞昌;陈嵩季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徐贵新 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3段30号9楼
主权项
地址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