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壁材、带有显示面的壁材和建筑物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壁材、带有显示面的壁材和建筑物。视听设备一体型的壁材包括:两个柱状部件、跨设在柱状部件之间并保持视听设备的保持部件、以及将柱状部件之间覆盖的前侧基础板和后侧基础板。保持部件包括:横向两侧部与柱状部件相连的板状部件;形成在板状部件上、供显示装置嵌入的矩形形状的开口部;以及设置在开口部的上边部分和下边部分上、从上下方向夹持显示装置的夹持部件。
申请公布号 CN10128532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25
申请号 CN200810081040.8 申请日期 2008.02.22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中村宏之;内部真
分类号 E04B1/00(2006.01)I;G09F9/00(2006.01)I;H05K7/00(2006.01)I 主分类号 E04B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方晓虹
主权项 一种壁材,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柱状部件;跨设在所述柱状部件之间、保持视听设备的保持部件;以及将所述柱状部件之间覆盖的盖板,所述保持部件包括:横向两侧部与所述柱状部件相连的板状部件;在所述板状部件上形成、供视听设备嵌入的矩形形状的开口部;以及设置在所述开口部的上边部分和下边部分上、从上下方向夹持视听设备的夹持部件。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