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风干除臭:垃圾进场后即时使用风力风干4小时,达到干燥垃圾及除臭的效果;2)分散、解捆:通过内部布满钩钉的圆柱型滚筒不断滚动,进一步干燥并将缠绕结节的垃圾分散解捆;3)机械化分类:在眼状滚筒不断滚动的作用下并辅以鼓风,使垃圾进一步干燥并自动分类为:细碎料、轻飘料、块状料和金属。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1、投资少、成本低、简便易行,处理成本只有国内目前同行处理成本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2、无存量,经处理后的垃圾全部得以再利用,没有存量;3、能较好的回收利用不能降解的废塑料,减少“白色污染”。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2541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0.26 |
申请号 |
CN201110131579.1 |
申请日期 |
2011.05.20 |
申请人 |
李长利 |
发明人 |
李长利 |
分类号 |
B09B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9B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10 |
代理人 |
张朝元 |
主权项 |
一种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风干除臭:垃圾进场后即时使用风力风干4小时,达到干燥垃圾及除臭的效果;2)分散、解捆:通过内部布满钩钉的圆柱型滚筒不断滚动,进一步干燥并将缠绕结节的垃圾分散解捆;3)机械化分类:在眼状滚筒不断滚动的作用下并辅以鼓风,使垃圾进一步干燥并自动分类为:细碎料、轻飘料、块状料和金属。 |
地址 |
132212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新安胡同3-1-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