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搬运式钻床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01
申请号 TW095148558 申请日期 2006.12.22
申请人 日东工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大塚贤二;浅野理
分类号 B23B47/06 主分类号 B23B47/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可搬运式钻床,属于具备:旋转刀具的驱动源的电动机;及将包括上述电动机的本体固定于被加工物的固定手段;及依据电动机起动开关处于导通的状态时进行旋转驱动上述电动机的电动机控制部;及控制上述电动机控制部之主控制部,其特征为:上述主控制部是具有:在上述电动机成为过负荷状态时,降低供给于上述电动机的电力般地控制上述电动机控制部的第一控制手段;及在上述过负荷状态被解决时进行通常的供电般地控制上述电动机控制部的第二控制手段;及随着实行上述第一控制手段,上述电动机的负荷电流在所定的基准值以上,且当电动机供给电压成为所定值时,将该电动机供给电压所致的电动机驱动保持所定时间的第四控制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第一控制手段是当上述电动机成为过负荷状态时,作成徐徐地降低供应于上述电动机的电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第二控制手段是当上述过负荷状态被解决时,徐徐地提高供应于上述电动机的电压而作成通常的供电状态。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主控制部是具有当上述过负荷状态未被解决而继续所定时间时,停止对于上述电动机的供电般地控制上述电动机控制部的第三控制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主控制部是在实行上述第三控制手段中,以上述电动机起动开关作成导通,而开始对上述电动机的通电般地控制上述电动机控制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主控制部是在分别实行上述第一、第二、第三控制手段时,因应于该控制状态,将发光元件藉由不相同的颜色及/或不相同的点灯方法进行上述显示控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主控制部是将上述电动机供给电压的所定值,设定在即使上述电动机成为闭锁状态也不会烧损等的数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主控制部是在实行上述第四控制手段之际,当上述电动机的负荷电流低于上述基准值时,藉由上述第二控制手段徐徐地提高供应于上述电动机的电压而作成通常供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8项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搬运式钻床,其中,上述固定手段是将包括上述电动机的本体,藉由电磁力固定于被加工物的磁铁,该主控制部是依据对该磁铁进行通电而藉由该电动机控制部令该电动机旋转驱动。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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