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剪刀(1017)
摘要 1.本外观设计的名称为:剪刀(1017)。2.本外观设计属于手工操作用具,主要用于裁剪布料、纸张等物品。3.本外观设计的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本外观设计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是:主视图。5.本外观设计的右视图和左视图都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右视图和左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54366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11
申请号 CN201030665929.9 申请日期 2010.11.30
申请人 林志琦 发明人 林志琦
分类号 08-03 主分类号 08-03
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代理人 林丽明;何淑珍
主权项
地址 529500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门路阳光家园A幢808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