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陶瓷乐器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共鸣腔的乐器,它的材质选用的是陶土和瓷土,可分别制成为:笛、笙、箫、黑管、吉它及各种尺寸的提琴,甚至钢琴等等。其音质较竹质和木质的乐器高亢,较金属制成的乐器浑厚。加工简单、成本极为低廉,适宜于普遍推广。
申请公布号 CN10177733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7.14
申请号 CN201010109536.9 申请日期 2010.02.12
申请人 吴佑之 发明人 吴佑之
分类号 G10D1/00(2006.01)I;G10D7/00(2006.01)I;G10D13/02(2006.01)I;G10C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10D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带共鸣腔的乐器,其特征是采用陶土或瓷土作其基本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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