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出水的梳子 |
摘要 |
可出水的梳子,按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划分属于人类生活需要部,个人或家用物品分部,手携物品或旅行品大类,理发或修面设备,修指甲或其它化妆处理小类。爱护头发的发梳;及其附件大组,带有对液体,糊状物或粉末施布装置的柱子小组的技术领域。其目的是解决可出水,易于把握的问题。它是由梳背、水、蓄水槽、梳齿、手柄、活塞构成,其特征是:蓄水槽用机械方法加工在梳背的内部,梳齿用机械加工方法加工手柄的前端位置,活塞加工在手柄的后上端位置,手柄用机械加工成手指的形状。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30698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5.06 |
申请号 |
CN200820014662.4 |
申请日期 |
2008.08.07 |
申请人 |
刘歌 |
发明人 |
刘歌;周惠欣;刘兵;许彤 |
分类号 |
A45D24/2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5D24/2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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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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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可出水的梳子,梳背(1)、水(2)、蓄水槽(3)、梳齿(4)、手柄(5)、活塞(6)构成,手柄(5)的的前端固定安装在梳背(1)的左端位置,梳背(1)的下端固定安装在梳齿轮(4)的一端位置,其特征是:蓄水槽(3)用机械方法加工在梳背(1)的内部,梳齿(4)用机械加工方法加工手柄(5)的前端位置。 |
地址 |
114044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300号鞍山一中09.6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