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危险废物垃圾回转窑焚烧设备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垃圾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医化垃圾回转窑焚烧设备系统,设备主要由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引风系统、监测系统构成,焚烧系统主要包括废物传送装置、回转窑、二燃室、燃烧装置、出渣装置,烟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烟气净化塔、沉淀池、活性炭吸附器,其特征在于回转窑的烟气出口通过管道与二燃室底部连通,回转窑的窑头设有伸入窑内的喷液头和喷油头,二燃室侧壁设有伸入室内的喷液头和至少两个喷油头,所述各喷液头与废液罐连通,各喷油头与燃油罐连通;二燃室烟气出口通过二恶英消除装置与烟气净化塔连通,烟气净化塔对应有沉淀池。本发明既可以处理固体、半固体垃圾危险废物,也可以处理危险废液,经测试,烟尘去除率、酸性气体去除率、酸性气体浓度、烟尘浓度、二恶英去除率等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
申请公布号 CN100473902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01
申请号 CN200610154696.9 申请日期 2006.11.15
申请人 龚德明 发明人 龚德明
分类号 F23G5/14(2006.01)I 主分类号 F23G5/14(2006.01)I
代理机构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蔡正保
主权项 1. 一种危险废物垃圾回转窑焚烧设备系统,设备主要由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监测系统构成,焚烧系统主要包括废物传送进料装置、回转窑、二燃室、燃烧装置、出渣装置,烟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沉淀池、烟气净化塔,回转窑的烟气出口通过管道与二燃室底部连通,回转窑的窑头设有伸入窑内的喷液头和喷油头,二燃室侧壁设有伸入室内的喷液头和至少两个喷油头,所述各喷液头与废液罐连通,各喷油头与燃油罐连通;二燃室烟气出口通过防二恶英生成装置与烟气净化塔连通,烟气净化塔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引风机、烟囱排放,烟气净化塔对应有沉淀池,其特征在于烟气净化塔呈无底罐形,罐体的上部设置烟气出口和进液口,罐体的下部设置烟气进口,罐体内设置填料层,在使用状态时该净化塔下部浸没在水中;与烟气净化塔连通的防二恶英生成装置呈能使气流加速的缩颈管,缩颈管为双层结构,其外层为管径与二燃室烟气排放管相同的直筒管,其内层为缩颈管道,缩颈处设有贯穿伸入直筒管和缩颈管道内的喷水头,喷水头旁还设有伸入缩颈管内的清灰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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