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筷子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筷子,包括筷体和筷帽,筷体为圆柱体结构,且为三节伸缩结构,并在筷体最上节的下端设有螺纹;在筷帽的开口处设有螺纹;在筷帽的顶端设有储物腔,牙线置于储物腔内,在储物腔外设有拉盖。人们携带时,可将筷体缩至最短,然后将筷帽与筷体最上节螺纹连接;储物腔内的牙线,便于人们用餐过后,剔除牙缝内残留食物。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构造合理等优点,有效地解决了现有的筷子功能单一,且携带不便的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1107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3.25 |
申请号 |
CN200820012850.3 |
申请日期 |
2008.05.20 |
申请人 |
李冠琳 |
发明人 |
李冠琳 |
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1、一种便携式筷子,包括筷体(1)和筷帽(2),其特征是:筷体(1)为圆柱体结构,且为三节伸缩结构,并在筷体(1)最上节的下端设有螺纹;在筷帽(2)的开口处设有螺纹;在筷帽(2)的顶端设有储物腔,牙线(3)置于储物腔内,在储物腔外设有拉盖(4)。 |
地址 |
116000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校园街3号(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