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泡形荧光灯以及照明器具
摘要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灯泡形荧光灯以及使用所述灯的照明器具,所述灯泡形荧光灯包括:盖体,其中一侧上设置着所述灯口;发光管,具有将玻璃管弯曲而形成放电路径的灯管,且在所述灯管端部上形成的弯曲部的内侧配设着热阴极,并且灯管端部支撑在盖体的另一侧;以及点灯电路,收纳在盖体内;所述照明器具包括:器具本体;插口,设置在所述器具本体上;以及安装在所述插口上的灯泡形荧光灯;本发明的灯泡形荧光灯以及使用所述灯的照明器具,即使荧光灯寿命结束导致发光停止而因异常放电使得温度上升时,也可以通过玻璃管灯管来应对所述发热,不对灯管构成构件产生阻碍而停止向此灯的供电,且所述灯泡形荧光灯可以代替普通照明用灯泡。
申请公布号 CN10135956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2.04
申请号 CN200810129970.6 申请日期 2008.07.30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发明人 筏邦彦;安田丈夫
分类号 H01J61/30(2006.01);H01J5/48(2006.01);H01J61/56(2006.01) 主分类号 H01J61/3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寿宁;张华辉
主权项 1、一种灯泡形荧光灯,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盖体,其中一侧上设置着灯口;发光管,具有将玻璃管弯曲而形成放电路径的灯管,在所述灯管端部上形成的弯曲部的内侧配设着热阴极,并且灯管端部支撑在盖体的另一侧;以及点灯电路,收纳在盖体内。
地址 日本东京品川区东品川四丁目3番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