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聚酯–聚碳酸酯–接枝聚合物合胶
摘要 一混合物,包含了 40 至 90 重量百分比之一聚碳酸酯;5至 45 重量百分比之一聚对苯二酸酯;及以5至 45重量百分比之接枝于-苯乙烯-丁二烯二或三嵌段聚合物之-丙烯酸苯乙烯酯,它表现出极佳之各种特性的调和,包括一高抗冲击强度。
申请公布号 TW176178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1.01
申请号 TW079109382 申请日期 1990.11.06
申请人 波里萨金融服务公司 发明人 莫顿.罗伦斯.华勒奇
分类号 C08L51/04;C08L67/03;C08L69/00 主分类号 C08L51/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聚合物胶,其包含:a)30至70重量百分比的一种 以 上聚碳酸酯,该聚碳酸酯之主成份为二酚,此二酚 系选自 4,4'—二羟基二苯基,2,2—双—(4—羟基苯基)丙烷; 2,4—双—(4—羟基苯基)—2—甲基丁烷;1,1—双—(4 —羟基酚)—环己烷;,—双—(4—羟基苯基)对 —二 异丙基苯,2,2'—双(4—羟基酚)丙烷及2,2—双—(3— 氯基—4—羟基苯基)丙烷,b)含量为15至35重百分比 的由 以聚对苯二酸乙二酯和聚对苯二酸丁二酯为主成 分之聚酯 中选出;c)15至35重量百分比之接枝共聚物,此接枝 共聚 物包含三聚物,此三聚物包含有:(i)30至65份重的一 个 以上的单体,此单体选自苯乙烯,—甲基苯乙烯, 对一 甲基苯乙烯,对—叔—丁基苯乙烯以及二甲基苯乙 烯;( ii)8至20份重的一个或多个可共聚的烯键式未饱和 酸之烷 基酯,它是选自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基己酯及其 混合物 ;(iii)15至40分重异丁烯酸甲酯;此三聚物是接枝于4 至 12分重之具有175,000至275,000之分子量且由苯乙烯— 丁 二烯—苯乙烯三嵌段共聚物以及苯乙烯—异戊间 二烯—苯 乙烯嵌段共聚物所组成的三—嵌段共聚物。2.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合物合胶,其中成分b)之主 成分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3.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聚合物合胶,其中成分b)之主 成分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4.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聚合物合胶,更进一步包含0至 30重量百分比之一聚合物之抗冲击性改良剂。5.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聚合物合胶,其中该抗冲击 性 改良剂含量为0至20重量百分比,并选自下列物质中 :i)S —B和S—B—S二—和三—嵌段共聚物,具—有由175, 000 至275,000之分子量,包含:a)20至50重量百分比之苯乙 烯;b)0至5重量百分比之一或多个单体,其乃选自C3-6 烯 键式不饱和羧酸和C4-6烯键式不饱和二羧酸酐中; 以及c) 补足100重量百分比之丁二烯;ii)部分氢化的S—B—S 三 嵌段共聚物,具有一由175,000至275,000间之分子量,包 含:a)20至50重量百分比之苯乙烯;b)0至5重量百分比 之 一个或多个单体,其乃选自C3-6烯键式不饱和羧酸 以及C4 -6烯键式不饱和二羧酸酐;以及c)补足100重量百分 比之 丁二烯;iii)聚合物包含60至100重量百分比之丙烯酸 丁 酯;以及0至40重量百分比之一或更多一丙烯酸或异 丁烯 酸之C1—C2烷基酯;以及(iv)顺一聚丁二烯。6.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聚合物合胶,其中该抗冲击性 改良剂之含量为1至20重量百分比,而且是一具有175 ,000 至275,000分子量之氢化聚合物,其包含:a)20至50重量 百分比之苯乙烯;b)0.5至2.5重量百分比之C4-6二羧酸 之 酐;以及c)补足100重量百分比之丁二烯。7.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2项之聚合物合胶,更进一步含有0至 20重量百分比之一抗冲改良剂,其选自下列物质中: i)S —B与S—B—S二—和三—嵌段共聚物,其具有175,000 至 275,000之分子量,并包含:a)20至50量百分比之苯乙烯 ;b)0至5重量百分比之一个或多个单体,其乃选自由C 3-6 烯键式未饱和羧酸,以及C4-6烯键式未饱和二羧酸 之酐; 以及c)补足100重量百分比之丁二烯;ii)部份氢化S— B— S三—嵌段共聚物,其具有—175,000至275,000之分子量 ,并包含:a)20至50重量百分比的苯乙烯;b)0至5重量百 分比之一或多个单体,其乃选自C3-6烯键式不饱和 羧酸; 以及C4-6烯键式不饱和二羧酸之酐;以及c)补足100重 量 百分比之丁二烯;iii)含60至100重量百分比丙烯酸丁 酯 ;以及0至40重百分比之一个或多个异丁烯酸或丙烯 酸之 C1—C2烷酯;和iv)顺—聚丁二烯。8.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3项之聚合物合胶,其更进一步含有0 有至20重量百分比之一抗冲击改良剂,其乃选自下 列物质 :i)S—B和S—B—S二和三—嵌段共聚物,它们的分子 量 在175,000至275,000范围内,并包含有:a)20至50重量百 分比之苯乙烯;b)0至5重量百分比之一个或多个单 体,其 乃选自C3-6稀键式不饱和羧酸,和C4-6烯键式不饱和 二羧 酸之酐中;以及c)补足100重量百分比之丁二烯。ii) 部分 氢化之S—B—S三—嵌段共聚物,其分子在175,000至 275, 000范围内,并包含:a)20至50重量百分比之苯乙烯:b)0 至5重量百分比之一个或多个单体,其乃选自C3-6烯 键式 不饱和羧酸和C4-6烯键式不饱和二羧酸之酐中;以 及c)补 足100重量百分比之丁二烯;iii)包含60至100重量百分 比 之丙烯酸丁酯;及0至40重量百分比之一个以上丙烯 酸或 异丁烯酸之C1—C2烷基酯之聚合物;以及iv)顺式— 聚丁 二烯。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聚合物合胶,并更 进一步包含0 至30重量百分比之玻璃纤维。10.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3项之聚合物合胶,并更进一步包含 0至30重量百分比之玻璃纤维。11.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4项之聚合物合胶,并更进一步包含
地址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