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气体发生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气体发生器(1A),设有:收容点火器(12)以及传火药(14)的点火室(13);分别收容气体发生剂(24,34)的第一燃烧室(23)以及第二燃烧室(33);连通点火室(13)和第一燃烧室(23)的第一传火路(15);连通点火室(13)和第二燃烧室(33)的第二传火路(16)。以第一传火路(15)的中心线(15a)和第二传火路(16)的中心线(16a)不重叠在同一直线上的方式、平行地错开配置第一传火路(15)和第二传火路(16)。通过这样地构成,在具有通过一个点火器驱动的两个以上的气体输出部的气体发生器中,可使各个气体输出部的输出相互实质或者完全独立。
申请公布号 CN10127785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0.01
申请号 CN200680036494.2 申请日期 2006.09.29
申请人 丰田合成株式会社;日本化药株式会社 发明人 早川慎一;真殿章吾
分类号 B60R21/26(2006.01);B01J7/00(2006.01) 主分类号 B60R21/26(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杨楷
主权项 1.一种气体发生器,设有:收容单一的点火器以及传火药的点火室;分别收容气体发生剂的第一燃烧室以及第二燃烧室;连通所述点火室和所述第一燃烧室的第一传火路;连通所述点火室和所述第二燃烧室的第二传火路;抑制机构,该抑制机构抑制如下现象:在通过利用所述点火器点火的所述传火药点燃所述气体发生剂而燃烧时,收容在所述第一燃烧室中的所述气体发生剂的燃烧经由所述第一传火路、所述点火室以及所述第二传火路,对收容在所述第二燃烧室中的所述气体发生剂的燃烧施加影响。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