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数字无中心通信系统的发射功率等级开环控制方法 | ||
摘要 | 一种数字无中心通信系统的发射功率等级开环控制方法,在收、发电台之间的通话过程中实现。当发端电台在业务信道发送数据时,除了按照约定的格式发送编码语音信息,还要发送当前的发射功率等级信息给收端电台;当下一回合收端电台作为发端电台发射时,该电台根据前一回接收到信号强度以及对方电台的发射功率等级信息,来调整并确定本回合的发射功率等级。藉由上述方法对电台发射功率等级进行自适应控制,可以做到既保证收端电台能够有效接收到发端电台的发射信号,又不造成发端电台发射功率的浪费。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1485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1.30 |
申请号 | CN200610029497.5 | 申请日期 | 2006.07.28 |
申请人 | 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邓红超;林敬东;张严;李夏 |
分类号 | H04B7/005(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B7/005(2006.01) |
代理机构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敏杰 |
主权项 | 1.一种数字无中心通信系统的发射功率等级开环控制方法,在收、发电台之间的通话过程中实现,其特征在于:当发端电台在业务信道发送数据时,除了按照约定的格式发送编码语音信息,还要发送当前的发射功率等级信息给收端电台;当下一回合收端电台作为发端电台发射时,该电台根据前一回接收到信号强度以及对方电台的发射功率等级信息,来确定本回合的发射功率等级,确定发射功率等级的方案是:若前一回合接收到的信号过强,则将前一回合对方电台的发射功率等级降低,作为本回合的发射功率等级;若前一回合接收到的信号强度适中,则将前一回合对方电台的发射功率等级保持不变,作为本回合的发射功率等级;若前一回合接收到的信号过弱,则将前一回合对方电台的发射功率等级提高,作为本回合的发射功率等级;若前一回合对方电台的发射功率等级已达到最大值,则本回合也使用最大的发射功率等级。 | ||
地址 | 201203上海市浦东松涛路696号3-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