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显示装置和具有该显示装置的电子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其将显示安全信息的显示画面的视角限定在窄的范围而进行保持安全的显示。显示部包括能够同时对在正面方向上具有视角的第一图像和在背面方向上具有视角的第二图像进行显示的双画面液晶面板。使应该确保安全的信息显示在第二图像上。站在显示装置的正面的利用者以视线V1观看反射部。此时,在反射部能够看到由显示部显示的第二图像。与此相对,站在利用者附近的其它人在以其视线V2观看反射部时,因为视线V2相对于反射部的角度(入射角)变大,所以其它人无法看到在显示部上显示的第二图像。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0138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1.09 |
申请号 |
CN200710128218.5 |
申请日期 |
2007.07.05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森冈宏仁 |
分类号 |
G02F1/13(2006.01);G03G15/00(2006.01);G09F9/00(2006.01);G09G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2F1/13(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淳 |
主权项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能够同时对在第一视角内的位置能够看到的第一图像和在第二视角内的位置能够看到的第二图像进行显示的显示部,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具有用于反射所述第二图像的反射部件,由所述第二图像显示预先确定的特定信息,该反射部件提供能够看到所述第二图像的第三视角。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