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作为警棍及照明手电筒的指挥棒 |
摘要 |
一种可作为警棍及照明手电筒的指挥棒,主要是于一握持部内容设一装有电路控制板的内套与二控制钮,于内套二端分别设有发光元件与电池槽,并使发光元件及电池槽内所设的导电弹簧电性相接至电路控制板,并装置一电池座藉以提供电力来源;一导光部是于实心透明柱体内部植设多条光纤条,于端部套固一端座与多个O型环,并套设于衔接罩锁固于握持部的前端;一照明部是于连接环内部装设一灯座,于灯座底部设有一导通板,并于灯座端锁设一装有镜片的灯罩,另一端则锁固于握持部的后端,使导通板与电池座及电路控制板的弹簧开关相连通。 |
申请公布号 |
CN282417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0.04 |
申请号 |
CN200520043995.6 |
申请日期 |
2005.08.03 |
申请人 |
陈正喜 |
发明人 |
陈正喜 |
分类号 |
G08G1/09(2006.01);G08B5/36(2006.01);F21L4/00(2006.01);F41B15/02(2006.01) |
主分类号 |
G08G1/09(2006.01) |
代理机构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林松 |
主权项 |
1.一种可作为警棍及照明手电筒的指挥棒,主要是设有一握持部、一导光部、一衔接罩、一内套及一照明部所组成,其特征在于:握持部为一中空的筒体,于两端外侧缘设有外螺纹,内部设有一容室,可供一内套容设,于外缘设有二孔,于孔内装设有控制钮;导光部是于一实心透明柱体内部植设多条光纤条,于端部套固一端座,并于端座前端与外缘分别套设至少一个O型环;衔接罩于罩体顶面设一通孔,底端内侧缘设一与握持部的外螺纹相对应的内螺纹,并将导光部套固于该衔接罩锁固于握持部前端;内套于上装置一电路控制板,于该板上设有二个与握持部的控制钮相对应的开关,于内套二端分别设有发光元件与电池槽,于槽内设有一导电弹簧,并使发光元件及导电弹簧电性相接至电路控制板,且于内套外缘两侧设有相反方向的纵槽,于纵槽内分别装置有与电路控制板相接通的弹簧开关及电源线,并于电池槽内装置一电池座,且于电池座内装设多个电池,并套于握持部的容室内,藉以提供电力的来源;照明部是于连接环内部装设一灯座,于灯座底部设有一导通板,于导通板上设有二接触点,并于灯座端锁设一装有镜片的灯罩,另一端则锁固于握持部的后端,使导通板上所设的接触点与电池座及弹簧开关相连通。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吉祥路37号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