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通信系统和通信方法及其交换中心和基站控制台 |
摘要 |
一种WCDMA通信系统,其在因资源不足而不能确保与用户所期望的通信服务对应的通信速率时,也能顺利进行数据传输。如果因资源不足而不能确保期望的通信速率,那么仅在有可能以比所请求的通信速率更低的通信速率来提供服务时,不是由基站控制台强制性地设定可供选择的较低的通信速率,而是在交换台和基站控制台之间对实际影响数据通信的通信速率进行调整。在从交换台发送到基站控制台的RAB分配请求中设有指示通信速率是否可调的指示符。只有在该指示符指示为可调时,基站控制台才会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决定比所期望的通信速率低的通信速率,并将包含的决定的通信速率的RAB设定响应发送到交换台。根据通信速率,开始用户终端的通信服务。 |
申请公布号 |
CN17447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3.08 |
申请号 |
CN200510103755.5 |
申请日期 |
2001.08.10 |
申请人 |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林贞福 |
分类号 |
H04Q7/38(2006.01);H04Q7/22(2006.01);H04Q7/30(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Q7/38(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穆德骏;关兆辉 |
主权项 |
1.一种通信系统,包含:多个基站(3-1~3-4),其分别具有作为无线服务区的小区(A1~A4);基站控制台(2-1,2-2),用于管理和控制所述基站;以及交换中心(1),其对所述基站控制台和通信网有交换功能;其中,所述交换中心包括发送装置,用于在响应来自位于所述小区中的用户终端(4)的包含通信服务类型的呼叫,把线路分配请求消息发送到所述基站控制台时,还向其发送与该呼叫通信服务类型对应的通信速率信息以及表示该通信速率是否可调的可调指示符。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