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防止误触点火之打火机
摘要 本创作提供一种可防止误触点火之打火机。此打火机可防止儿童误用或其他非使用者预期状态使用所产生点火。本创作之打火机具有壳体、燃料箱、点火轮、打火石与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可以接触轮的形式呈现。当使用者的施力小于点火轮可转动的门槛值时,仅能够转动该接触轮而无法点火,而达到安全的目的。
申请公布号 TWM26444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11
申请号 TW093214285 申请日期 2004.03.17
申请人 弼臣兴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锺启文
分类号 F23Q2/00;F23Q2/34;F23Q2/46 主分类号 F23Q2/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玉玲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218号5楼A区
主权项 1.一种可防止误触点火的打火机(lighter),包含: 一点火轮(strike wheel),当施力于该点火轮超过一门 槛値(threshold)时可以转动; 一打火石(flint),该点火轮转动时使该打火石产生 火花;以及 一接触轮(contact wheel),设置于该点火轮之一侧; 其中,当该使用者的施力小于该门槛値而尝试转动 该点火轮时,此时仅能够转动该接触轮,该点火轮 不会被转动而无法点火。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接触轮之半径大于该点火轮之半径 。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接触轮之半径等于该点火轮之半径 。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接触轮之半径小于该点火轮之半径 。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使用者系以一手指施力量转动该点 火轮与该打火石产生火花。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手指系以受挤压形变的方式接触该 点火轮。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包含: 一壳体(main housing),供包覆该打火机;以及 一燃料箱(fuel reservoir),用于储存燃料。 8.一种可防止误触点火的打火机,包含: 一点火轮,当施力于该点火轮超过一门槛値时可以 转动; 一打火石,该点火轮转动时使与该打火石产生火花 ;以及 一安全装置,设置于该点火轮之一侧; 其中,当该使用者的施力小于该门槛値而尝试转动 该点火轮时,此时该安全装置会承受大部分该使用 者的施力,而该点火轮不会被转动而无法点火。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安全装置之高度大于该点火轮之直 径。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安全装置之高度等于该点火轮之直 径。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安全装置之高度小于该点火轮之直 径。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其中该使用者系以一手指施力量转动该点 火轮与该打火石产生火花。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 的打火机,其中该手指系以受挤压形变的方式接触 该点火轮。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防止误触点火的 打火机,包含: 一壳体,供包覆该打火机;以及 一燃料箱,用于储存燃料。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本创作实施例之示意图;以及 图2为本创作另一实施例之示意图。
地址 台北市大安区建国南路1段328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