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在透明基底上未包含显示图案之部份处具有遮光层21,其中用于遮光层的材料具有不小于1012Ω/□的绝缘电阻之电绝缘特性及具有每1μm膜厚不小于2.0之光密度(OD值)。
申请公布号 TW535020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6.01
申请号 TW088105546 申请日期 1999.04.07
申请人 奥波多雷克斯股份有限公司;广岛奥波多股份有限公司;新日铁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井口真介;服部基造;大河原雅夫;河野正范;寺本 武郎;横山直树
分类号 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透射式液晶显示装置,包括液晶层、透明基底对、极化器、照明机构、遮光层、及透明电极,该透明基底对系彼此相对及接合至周边密封构件以便插入液晶层,该极化器系置于每一该透明基底的外表面处,该照明机构系设于相对于显示表面侧之背表面侧处的极化器后方,该遮光层设于该复数个透明基底之一的内表面中,该复数个透明基底系位于对应于非显示区及非显示部份之位置处,该非显示部份未包含对应于显示区中的显示图案之部份,该透明基底系形成于该显示区上,其中,足以致动液晶层的电压会施加至显示图案上的该透明电极之所需部份,该液晶显示装置特征在于:显示区中的非显示部份具有不小于1mm1mm之多个区;该遮光层系由感光遮光树脂制成,在感光遮光树脂中可执行图型化,以绝缘电阻的观点而言,该遮光层具有不小于1012/(表面电阻)之电绝缘特性及每1m膜厚不小于2.0之光学密度(OD値)。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透明电极可直接形成于该透明基底之一的遮光层上而不用插入绝缘平滑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由同于周边密封构件之材料所制成的支撑柱会设于显示区中的遮光层的至少一部份上。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具有预定透射颜色的光透射层会形成为遮盖对应于显示图案之部份,且光透射膜系由具有不小于1012/的绝缘电阻値之感光材料所制成,于该感光材料中执行图型化。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透明电极系直接形成于遮光层上及位于该透明基底之一处的光透射层上,不用插入绝缘平滑层。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在透明基底之间具有90的扭转角之向列液晶层;该极化器对配置成它们的极化轴为平行的,且液晶层与透明基底之间所形成的预倾斜角为1.5或更少。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在透明基底之间具有90的扭转角度之向列液晶层;该极化器对系配置成它们的极化轴以直角相交,且向列液晶的折射率各向异性n与形成显示图案之透明导电膜之间的距离d之乘积nd在4-6m的范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在透明基底之间具有70-80度的扭转角度之向列液晶层;该极化器对系配置成它们的极化轴所形成的相交角为70-80度,且向列液晶的折射率各向异性n与形成显示图案之透明导电膜之间的距离d之乘积nd在4-6m的范围。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在透明基底之间具有180-270之扭转角之向列液晶层;迟滞膜会配置于至少一极化器及与其相面对的透明基底之间,且该极化器对系配置成可藉由施加电压以切换光遮蔽及光透射。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铁电液晶或抗铁电液晶;该极化器对系配置成它们的极化轴以实际垂直的角度交会,且藉由施加电压以切换光遮蔽及光透射。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向列液晶层,且驱动液晶层的工作比系1/1-1/33。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或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向列液晶层且用于驱动向列液晶层之工作比系1/1-1/4。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系含有双色染料之向列液晶层。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照明机构包括具有R、G及B三色光谱之白色光源。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遮光树脂材料系藉由聚合树脂成份而取得的树脂材料,该树脂成份包含硷溶性环氧丙烯盐之酸加合物,该硷溶性环氧丙烯盐酸加合物包含绝缘碳。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用于光透射层之树脂材料为可藉由聚合树脂成份而取得的树脂材料,该树脂成份包含硷溶性环氧丙烯盐之酸加合物,该硷溶性环氧丙烯盐酸加合物包含绝缘碳。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遮光层设于周边密封构件的下方部份中,及遮光层的边缘部份系在整个周边上的周边密封构件的宽度之内。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根据本发明的液晶显示装置的实施例之剖面视图,及图2系传统的液晶显示装置之剖面视图,其中使用以印刷法形成的遮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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