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内容资料记录媒体及其再生装置
摘要 本文揭示一种记录媒体,其用以证实其是否为一经授权的记录媒体亦或是一记录媒体的海盗版。一种再生装置因而亦予揭示。该装置适于倘若待再生之记录媒体系一海盗版时,禁止内容资料的再生。该记录媒体具有表示内容资料是否已被加密并与拷贝控制资讯资料共同记录于该内容资料内的监别资料。倘若拷贝动作不被允许的内容资料被再生时,该监别资料会从该内容资料读取出来,且接着该读取的监别资料于是与被再生的内容资料的加密状态进行比较。如果该监别资料显示出一种与该内容资料之目前加密状态不同的状态时,该装置便禁止该内容资料的再生。
申请公布号 TW482997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4.11
申请号 TW089113328 申请日期 2000.07.05
申请人 帕欧尼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铃木敏雄
分类号 G11B20/00;G11B20/10 主分类号 G11B20/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记录媒体,其用以记录具拷贝控制资讯资料 之内容资料,该拷贝控制资讯资料系供内容资料之 处理拷贝作业之用,其中该内容资料包括表示内容 资料是否已被加密的监别资料。2.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所述之记录媒体,其中该监别资料系当作 一种电子水印与该拷贝控制资讯被嵌入该内容资 料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记录媒体,其 中该记录媒体系一DVD。4.一种再生装置,其用以再 生记录于一记录媒体上之内容资料,该装置包含: 读取装置,用以读取在该记录媒体上的内容资料; 裁定装置,用以判定读取到之内容资料的加密状态 ; 检测装置,用以检测来自该读取到之内容资料的监 别资料与拷贝控制资讯资料,该监别资料标示该内 容资料是否已被加密,该拷贝控制资讯资料系用以 处理该内容资料的拷贝作业; 比较装置,倘若该监别资料表示禁止拷贝作业,用 以比较该监别资料与该裁定装置之一输出的内容; 禁止装置,用以于监别资料之内容与该裁定装置之 输出不同时,禁止该内容资料的再生。5.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监别资料被 当作一电子水印与拷贝控制资讯资料嵌入该内容 资料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再生装置, 其中该内容资料经过数位化。7.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4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记录媒体包含一DVD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 裁定装置裁定该内容资料是否被加密。9.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裁定装置 裁定该内容资料如何被加密。10.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4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禁止装置于该裁定 装置裁定读取到的内容资料未被加密且该监别资 料标示出该正被再生的内容资料被加密时,禁止该 内容资料的再生。11.一种再生装置,其用以再生记 录于一记录媒体上的内容资料,该装置包含: 一读取单元,用以读取该记录体上的内容资料; 一裁定单元,用以裁定该读取到之内容资料的一加 密状态; 一检测器,用以检测来自该读取到之内容资料的监 别资料及拷贝控制资讯资料,该监别资料标示出该 待再生之内容资料是否已被加密,该拷贝控制资讯 资料系用以处理该内容资料的拷贝作业; 一比较器,倘若该监别资料表示禁止拷贝作业,用 以比较该监别资料与该裁定单元之一输出的内容; 以及 一禁止单元,用以于该监别资料之内容与该裁定装 置之输出不同时,禁止该内容资料的再生。12.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监别资 料被当作一种电子水印与该拷贝控制资讯资料嵌 入该内容资料中。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 之再生装置,其中该内容资料经过数位化。14.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记录媒 体包含一DVD。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再 生装置,其中该裁定单元裁定该内容资料是否被加 密。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 中该裁定单元裁定该内容资料如何被加密。17.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禁止 单元于该裁定单元裁定该读取到之内容资料未被 加密且该监别资料表示该待再生之内容资料被加 密时,禁止该内容资料的再生。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一显示根据本发明内容资料处理资料的表 ; 第2图系一显示根据本发明内容资料处理资料的图 ; 第3图系一显示根据本发明,用以将内容资料处理 资料记录于一记录媒体上之装置的方块图; 第4图系一显示根据本发明之一内容资料再生装置 之方块图; 第5图系一根据本发明之用以控制内容资料再生的 流程图; 第6图系一根据本发明之用以裁定内容资料再生是 否继续或禁止的流程图;以及 第7图系一显示第6图之再生处理与内容资料处理 资料之间的关系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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