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方法,包含的步骤为: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指定一个电话号码给第一个通信装置,该装置于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并且提供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通信频道给第一个通信装置;和为每个附加通讯装置提供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附加的通讯频道,该附加装置于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指定第二个电话号码给接于该使用者位置的每个该附加通讯装置,每个该第二电话号码包含该电话号码和一个识别码,以识别被连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特别附加的通信装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指定第二个电话号码给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动态地指定第二个电话号码给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每个该附加通信装置,每个该第二个电话号码包含电话号码和识别码,以识别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特别附加的通信装置。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动态地指定第二个电话号码给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指定一个电话号码给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每个该附加通讯装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指定第二个电话号码给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动态地指定一个电话号码给接于使用者位置之每个该附加通讯装置;和其中该电话号码的指定给该第一个通装置是动态地被执行。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动态地指定第二个电话号码给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排定第一个进入的通讯频道至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和依次排定附加进入的通讯频道至该附加的通信装置,该附加的通信装置以每个该第二个电话号码识别且接于该使用者位置。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排定第一个送出的通讯频道自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和依次排定附加送出的通讯频道自该附加的通信装置,此附加的通信装置以每个该第二个电话号码识别且接于该使用者位置。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排定第一个进入的通讯频道至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如依次排定附加进入的通讯频道至该附加的通信装置,此附加的通信装置以每个该第二个电话号码识别且接于该使用者位置。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排定第一个送出的通讯频道自接于该使用者位置之该第一个通讯装置;和依次排定附加送出的通讯频道自该附加的通信装置,此附加的通信装置以每个该第二电话号码识别且接于该使用者位置。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上述的非电话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上述的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16.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方法,包含的步骤为:使用一个接到上述的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指定至少一个电话号码给该通信装置,该装置于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并且提供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一或多个通信频道。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19.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方法,包含的步骤为: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动态地指定一个识别码给每个通信装置,该装置于使用者位置被连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a)当一个进入的通信频道是为那个使用者位置所设的时候,响铃所有不是在使用中且被接到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b)连接进入的通讯频道到使用者位置的第一个通讯装置来回答;和如果附加进入的通信频道是为那个使用位置所设的,重复步骤(a)和(b)。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中在该使用者位置的通讯装置相当于那些联结一个特别的识别号码和一个电话号码的通讯装置。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步骤为:提供一个送出的通信频道给于该使用者位置之每个需要一个送出的通信频道之通讯装置。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25.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方法,包含的步骤为: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指定一个识别号码给每个通信装置,该装置于每个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而且当每个通讯装置需要一个通信频道的时候,动态地提供一个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通信频道给每个通讯装置。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28.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方法,其包含的步骤为:使用一个接到上述的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当每个该通讯装置需要一个通信频道的时候,动态地指定一个识别号码和通信频道给每个通信装置,该装置于使用者位置被连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31.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方法,包含的步骤为: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指定一个电话号码给该控制器;和指定该电话号码和一个识别码给每个通讯装置,该装置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且与该控制器联结,当每个该通讯装置需要一个通信频道的时候,动态地提供一个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通信频道给每个该通讯装置。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装置网路包括一个输电分配网路。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34.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方法,包含的步骤为: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是依一个通信装置接到非电话接线路的至少全部时间之一而定,通信装置被使用的全部时间,进入的通信数量,送出的通信数量,进入的通信之持续时间,同时的通讯频道之数量和送出的通信之持续时间。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6,19,25,28,31,或34项之方法,其中该通信装置为电话机组,传真机,数据机,机智电话机,留言系统,和一部电脑之一。38.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系统,其包含: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该控制器包括一个电话指定线路,此电话指定线路适合于指定一个电话号码给第一个通信装置于每个使用者位置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和通讯频道指定线路,此通讯频道指定线路适合于提供一个通讯频道在非电话接线网路上给该每第一个通信装置;和该通讯频道指定线路也适合行为附加通讯装置提供一个在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附加通讯频道,该附加装置于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41.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系统,其包含: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该控制器包括一个电话指定线路,此电话指定线路适合于指定至少一个电话号码给该通信装置于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和通讯频道指定线路,此通讯频道指定线路适合于提供一或多个通讯频道在非电话接线网路上给该通信装置。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44.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系统,其包含: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该控制器包括一个识别号码指定线路,此识别号码指定线路适合于动态地指定一个识别号码给每个于该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之通信装置。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之系统,其进一步包含:当一个进入的通信频道是为那个使用者位置所设的,且连接进入的通讯频道到使用者位置的第一个通讯装置来回答的时候,一个进入的频道连接线路,响铃所有不是在使用中且被接到该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如果附加进入的通信频道是为那个使用者位置所设的,该进入的频道连接线路适合于响铃所有不是在使用中剩余的连接装置;一个送出的通信频道连接线路,适合于提供一个送出的通信频道给于该使用者位置之每个需要一个送出的通信频道之通讯装置。48.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系统,其包含: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该控制器包括一个识别号码指定线路,此识别号码指定线路适合于指定一个识别号码给每个于该使用者位置被连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之通信装置,和一个通讯频道指定线路,当每个该通讯装置需要一个通信频道的时候,此通讯频道指定线路适合于动态地提供一个通讯频道在非电话接线网路上给每个该通信装置。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51.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系统,其包含: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该控制器包括一个识别号码与通讯频道指定线路,当每个该通讯装置需要一个通信频道的时候,此指定线路适合于动态地指定一个识别号码和一个通讯频道给每个于该使用者位置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之通信装置。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54.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系统,其包含:使用一个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的控制器,用以控制在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上之进入和送出的通信;使用一个非电话接线网路介面装置,以连接每个在使用者位置的通信装置到非电话接线网路;该控制器包括一个电话号码和识别码指定线路,此指定线路适合于指定该电话号码和一个识别码给每个被连接到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且与该控制器联结之通信装置,当每个该通讯装置需要一个通信频道的时候,该指定线路适合于动态地指定一个通讯频道给每个于该非电话接线网路之通信装置。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4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4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57.一种提供通讯频道于一个使用者位置上的一或多个通信装置与使用非电话接线网路的电话网路之间的系统,其包含:一种收费线路,适合于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是依一个通信装置被连接到非电话接线网路的至少全部时间之一而定,通信装置被使用的全部时间,进入的通信数理,送出的通信数理,进入的通信之持续时间,同时的通讯频道之数量和送出的通信之持续时间。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路包括一个输电线分配网路。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系统,其中该非电话接线网路包括一个有线电视(CATV)网路。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是习知的电话网路接线之方块图;第二图是用来提供“应求"电话服务的输电线分配网路之方块图;和第三图是依照本发明,举例说明“应求"电话线路的接法,使用者位置之方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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