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有指示构件的一次性纸制品 |
摘要 |
本发明披露了一种一次性纸制品,如毛巾纸,该纸制品备有指示构件,所述构件以不连续的或不连续/连续的图案排列在所述的一次性纸制品中。甚至在用基本透明的含水液体湿润一次性纸制品之后,所述指示构件也能给使用者提供维持一次性纸制品所希望性能的视觉可识别的信号。当该一次性纸制品用基本透明的含水液体湿润时,本发明的一次性纸制品的湿灰度差至少约为64个灰度单位。 |
申请公布号 |
CN1185819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6.24 |
申请号 |
CN96194305.X |
申请日期 |
1996.03.27 |
申请人 |
普罗克特和甘保尔公司 |
发明人 |
马克·J·斯坦哈特;唐·N·博特曼;弗雷德里克·M·约菲;巴巴拉·A·路德维格;保罗·D·特罗克汉;巴里·R·西尔伯 |
分类号 |
D21H27/38;D21H27/40;D21H27/32 |
主分类号 |
D21H27/38 |
代理机构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巫肖南 |
主权项 |
1、一种一次性纸制品,包括:至少一层相对低定量的纸,优选是至少通过层合粘合剂连接的两层;和排列在所述至少一层部分上的指示构件,当用基本透明的含水液体湿润所述相对低定量纸时,该构件提供维持所述相对低定量纸希望的性能的视觉信号,其中:所述指示构件包含不连续元件的图案;和当所述一次性纸制品处于干燥状态时,所述指示构件在视觉上基本无法识别的,并且当所述一次性纸制品从所述干燥状态转变成湿态时,所述指示构件在视觉上是可识别的,优选所述的视觉可识别性通过所述湿态和所述干燥状态之间至少64个灰度单位的灰度差来测量。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