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动回收系统
摘要 本发明系一种自动回收系统,其系在高速公路收费站中前后各设有一闸门,二闸门之间设有一回数票收取机,并在对应于收取机位置处设有一第一侦知装置,而在回数票收取机之邻侧则设有第二侦知装置,另,设有一数位照相机,俾拍摄车子前、后面之牌照,而上述之装置皆系由电脑所控制;如此,当车子一进入收费站且位于第一侦知装置位置时,即会通知电脑给予该车子一编号,此时,驾驶者即可将回数票投入回数票收取机内,收取机即会将该所投入之回数标列印与电脑所给予车子之同一编号,同时,当车子开始离去时,第二侦知装置亦会侦测到该车子,并通知数位照相机拍照且存入在与该电脑给予车子之同一编号中,因此,藉由本发明之系统,令车子在经过收费站时能快速通过,减少收费时间,俾以增加整个行车速率。
申请公布号 TW330275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4.21
申请号 TW085112507 申请日期 1996.10.14
申请人 谢文评 发明人 谢文评
分类号 G07B15/00 主分类号 G07B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严国杰 台北巿承德路一段七十之一号六楼;高玉骏 台北巿承德路一段七十之一号六楼
主权项 1.一种自动回收系统,主要系指一种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站之回数票自动回收系统,该系统并由电脑所控制,其包括有:至少一第一闸门及第二闸门,其系分别设在收费站之前后二侧;一回数票收取机,其系设置在二闸门之间,该回数票收取机内设有列印机,可在回数票上列印编号;一第一侦知装置,系置设在对应于回数票收取机之位置处,俾侦测车辆是否已到达定位,并通知电脑,给予该车子一编号;一数位照相机,系置设在可拍摄到车子之车牌号码之位置处,所拍摄出来之影像系储存于电脑中;一第二侦知装置,系置设在位于回数票收取机之邻侧,俾驾驶者投完回数票驾车离去时,车子即会与第二侦知装置相对应,俾通知数位照相机拍照;一第三侦知装置,系置设在第二闸门之邻侧,俾侦测车子是否已完全离去。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动回收系统,其中,该第一侦知装置系可为光电开关。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动回收系统,其中,该第二侦知装置及第三侦知装置可为红外线侦测装置。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发明之整个系统之结构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发明之流程示意图一。第三图系本发明之流程示意图二。
地址 云林县东势乡安石街十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