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在自木纤维造纸时供蒸煮用之纸浆原木之制法,采用一型式为有二对置之辊在其间形成一辊隙之木片调制器,其中该方法包含下列步骤;将木片流积聚于聚料斗中,感测料斗中之木片之高度;控制一用于木片计量之装置,以便在料斗内所感测之木片高度超过选定高度时,计量固定之木片流量,并且如果料斗内所感测之木片高度低于该选定高度时,不允许木片流动,其将不支援既定之流量;以及使来自料斗之全部木片流量通过一木片破坏设备,因而允许破坏设备成构形为供均匀大量之木片处理。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通过步骤使木片通过一木片破坏设备,其成构形为在辊之间有一间隙至少超过一般木片之宽度,以便破坏辊间之多片木片。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在将木片流积聚于聚料斗之步骤前,筛选木片流,以除去整个过厚及过大木片之步骤。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紧接在木片破坏前,将木片积聚于聚料斗中。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在木片流积聚于聚料斗以前,使碎屑与其分开之步骤。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在木片流已被破坏后,自其除去散杂金属之步骤。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在将木片流积聚于聚料斗以前,自其除去散杂金属之步骤。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在将木片流积聚于聚料斗以前,使木片流通过一空气密度分离器,以供除去散杂金属,石块及木节之步骤。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在将上述流积聚于聚料以前,在一用于分开之装置使散杂金属,石块及木节与该流分开之步骤。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另包含下列步骤:粗筛整个过大之木片,并将其丢弃,藉空气密度分离器使散杂金属,石块及木节分开;以及在旋流筛自木片流除去碎屑,所有此诸步骤均在将木片积聚于聚料斗前完成。11. 一种在自纸浆原木中所含之木纤维造纸时,供蒸煮用之该纸浆原木之制法,该方法包含下列步骤:筛选来自切碎机之木片流,以除去整个过大之木片;将木片流中所含之木碎屑分开并丢弃;使至少散杂金属与木片流分开;以及使该流中将予蒸煮之所有木片通过一有对置辊之木片调制机,其中在辊表面上之个别凸起部之间压挤过大之木片并使其断裂。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木片破坏设备成构形为在辊之间有一间隙至少超过一般木片之宽度,以便在辊之间将多片木片破坏。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另包含使木片流中将予蒸煮之所有木片通过木片调制机以前,将该流积聚于一具有计量功能之聚料斗中之步骤。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其中紧接在木片破坏前,将木片积聚于聚料斗中。1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使碎屑与木片流分开之步骤发生在使该流中将予蒸煮之所有木片通过木片调制机以前。1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使碎屑与木片流分开之步骤发生在木片流已在木片调制机被破坏以后。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另包含在木片积聚于聚料斗以前,自木片流除去散杂金属之步骤。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在木片流中将予蒸煮之所有木片通过木片调制机予以处理前,使该流通过一空气密度分离器以供除去散杂金属,石块及木节,而藉以完成使至少散杂金属与木片流分开之步骤。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将木片流中所含之木碎屑分开及丢弃之步骤系在一旋流筛中完成。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先前技艺蒸煮用纸浆原木制法之示意图。图2为根据本发明之蒸煮用纸浆原木制法之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之蒸煮用纸浆原木制法之替代性实施例。图4为蒸煮用纸浆原木之另一替代性制法之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