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灭火器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灭火器,特别是指一种外观造型设计新颖且具有创作性者。首先,请参阅所有附图所示,本创作包含一灭火器本体及一卡置灭火器之安装架,该灭火器本体主要为一柱状本体,其上部缩减直径形成一锥状头部,顶端设有一喷口,于锥状头部的周围壁面设有凹下的长条,一侧设有一插梢及一拉环,本体之底部则形成一球状底部,整个灭火器本体之形状以简洁的形状组成轻巧可爱的造形,而整体亦结合在一安装架上用以挂置固定;整体观之,本创作已有别于知灭火器笨重直筒形的造型设计,突破传统造型,设计成轻巧雅观的造型外观,除实用外并可挂置于明显处,与家中的装璜搭配得宜,不必像知的灭火器因为不雅观而放置时破坏景观,或是躲躲藏藏以免破坏景观,而紧急使用时反而找不到,是以,整体之设计实兼顾实用性与独特的外观造型设计。综观上述,本创作不论从任何角度观之,整体造型设计均能显示刚柔并济之美,且本案申请前未见于刊物及公开使用,符合新式样专利申请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287859 申请公布日期 1996.10.01
申请号 TW085301207 申请日期 1996.02.09
申请人 三爱开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静世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灭火器』之形状。图示简单说 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地址 台北巿大安区忠孝东路四段二五○号五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