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玻璃灯杯(三)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玻璃灯杯(三)』新式样,尤指一种提供玻璃美术吊灯所使用之灯杯者,堪称为一匠心独具之创作,能完全符合专利法所规定之要件者。请 贵审查委员参看各附图所示,本创作所提供之『玻璃灯杯(三)』,特征在于:其外形呈宽锥形,于其杯腹四周分别设有四组对称之单元图案,每一单元图案,分利用不同之线条与造形变化,而营造出本创作独特之视觉外观者;其中,每一单元图案包括一位于之长核桃形光滑凸起,沿该核桃形凸起之边缘,依不同之线条角度设有放射性线条,而线条与线条间之间隔则均为透明晶亮之弧形凸面,使本创作在整体外观上因整齐线条与浑圆凸面之搭配而呈现极为特殊之视觉感官,而堪称为一新颖、特异之创作,并使本创作更具产品之价值感,因而能充分吸引消费者注意,申请人爰依法向 钧局提出新式样专利之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239757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1.21
申请号 TW083301832 申请日期 1994.03.14
申请人 林金标 发明人 林金标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荣谟 台北巿宁波西街八十六号三楼
主权项
地址 苗栗县造桥乡谈文村崩崁脚十三之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