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除去废水中溶解的氟而产生的残留物的再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除去废水中氟时产生的残留物的再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干燥含有稀土氟化物的残留物,该残留物是用稀土化合物处理废水以除去废水中氟离子时产生的。将稀土氟化物和固体氢氧化钠混合;加热处理稀土氟化物,温度从约320℃至约450℃,时间从约0.5至约5小时;按适当顺序,将加热处理后的所得物进行水洗和干燥。通过该方法得到的产物含有稀土氢氧化物,其可作为玻璃研磨料或作为氟处理、催化剂和各种稀土应用领域的其它材料。 |
申请公布号 |
CN1095045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4.11.16 |
申请号 |
CN94104923.X |
申请日期 |
1994.05.05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乐喜金属 |
发明人 |
洪荣浩;芦在镐;禹相模 |
分类号 |
C02F1/58;C02F1/28;C01F17/00 |
主分类号 |
C02F1/58 |
代理机构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巫肖南 |
主权项 |
1、用于废水的氟处理后残留物的再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含有稀土氟化物的残留物干燥,该残留物是在用稀土化合物处理废水以除去废水中氟离子时产生的;将稀土氟化物和固体氢氧化钠混合;热处理该稀土氟化物,温度从约320℃至约450℃,时间从约0.5小时至约5小时;按适当顺序,将加热处理后所得物进行洗涤和干燥。 |
地址 |
韩国汉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