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美术灯饰(二)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美术灯饰(二)』新式样之设计,尤指一种清新脱俗秀外慧中之新款吸顶灯饰造形者。按本创作系一种陶瓷构成之吸顶灯饰,其外观之设计重点在完全摒除传统灯饰之造形窠臼,并以独到之创意赋予该类产品造形一全新风貌,如各图所示,本创作灯饰本体之基本造形概呈一蕈状,其顶端周缘形成连续綩延之弧线,该弧线犹如荷叶形状,极见精致之匠心与巧思,又于该荷叶边上分别以不等之线条向下延伸至本体,并分别形成若干尖状花纹,其简单而鲜明之线条布设,将予人耳目一新之视觉效果,又该灯饰本体下端收缩形成一锥柱形灯座,其上得连设灯泡,从而构成一极具视觉美感之新款灯饰。整体以观,本创作独特别致之造形设计已呈现无与伦比之视觉美感,其造形美感亦为同类产品所难望其项背,且本创作申请前并无相同或近似造形之同类产品公开,遂已兼具美感性与新颖性,并符合新式样专利之要件,爰依法提起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195595 申请公布日期 1992.11.21
申请号 TW081306806 申请日期 1992.09.03
申请人 许清旺 发明人 许清旺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如附图所示,『美术灯饰(二)』之形状者。
地址 台北县三重市自由街二十三号